江西禹港卡丁车馆还在试营业就收到这么多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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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有三大不满:不开发票 噪音污染 免责条款“霸道”
车馆运营方:项目催着上马 很多地方还要进一步规范
最近,南昌市湾里区一个占地近200亩、投资2.8亿元、号称国内较大室内卡丁车场试营业,不料屡遭投诉:卖票不向游客提供正规发票,也无任何收据;最近的赛道离居民楼只有30米,存在噪音污染。
2月21日,江西禹港国际卡丁车馆运营方——南昌禹港体育休闲有限公司负责人称,由于该项目是湾里区文化旅游重点项目,正式上马前有些手续及设施未跟上,公司会尽快采取措施使其规范起来。
卡丁车在漂移时声响很大。
车馆和居民楼很近。
体验券和安全责任告知书。
【问题一】
试营业不开发票?
据南昌市民陈先生说,2月20日,他看到该卡丁车赛场宣传后,驱车带家人到湾里区欲体验一把“速度与激情”,不料事与愿违。
陈先生说,他和家人购买了3张体验券,每张100元。购票后他向前台索要发票,对方称试营业期间没有正规发票。考虑到拿到发票也不能报销,陈先生要求工作人员提供购票收据,作为消费凭据。“工作人员说,没有发票,他们也不会开收据,并称没哪个游客像我这样麻烦,玩一下卡丁车还要发票收据。”陈先生说,索要发票收据是正常消费行为,即便是去超市购买几元钱的商品也有正规发票。
陈先生要求车场负责人出面解释,工作人员说领导很忙,不会跟消费者理论这些“琐事”。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让陈先生感觉无法接受。
昨日,记者来到该车场售票前台咨询,得知该车场售票时不提供发票和收据,只要交付现金及要求消费者填写一张“安全责任告知书”即可。
对此,江西禹港国际卡丁车馆运营方负责人梁先生解释,目前车场属于试营业,相关收银系统还没有健全,所以不能向消费者提供正式发票,“如果消费者一定要收据,我们还是会开具的,但一般不会主动开”。
涉嫌偷税漏税
对“试营业期间不开发票”的说法,12366财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没有这项规定。”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称,企业必须办齐工商、消防、税务等各种证照后才能经营,试营业只是表示刚开业期间服务、管理可能不够周全和流畅,但在税务上并没有“试营业”的概念。如果拒开发票,企业就有了偷税漏税的机会。此外,偶尔会有发票机故障、发票用完的情况,但事后必须为消费者补开发票。
税务部门表示,如果消费者遇到商家以“试营业”为由拒开发票,可当场向税务部门举报投诉,税务部门将上门调查。发现企业有偷税漏税行为,除须补齐少交的税款外,还要支付滞纳金和罚款。按照我国有关发票管理的法规规定,企业拒开发票或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的,可处相应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问题二】
离小区仅30米 怎么防噪音?
众所周知,赛车会产生空气及噪音污染,越来越风靡的卡丁车运动同样给周边环境添了不少负担。
江西禹港国际卡丁车馆北面一路之隔就是招贤禹港村,最近的赛道离居民楼仅约30米,居民称存在严重的噪音污染:“如此大的卡丁车赛场,紧挨着居民区而建,以后肯定会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卡丁车在漂移时噪音很大,为何和居民楼距离这么近?当时规划部门有没有考虑到这一点?”
招贤禹港村村口石牌上标着“南昌‘五位一体’综合示范排名前列村”。村里两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介绍,该赛车公园属于村办企业,村干部就是法人代表,村民有意见也不敢言。
会做好防噪音措施
江西禹港国际卡丁车馆运营方负责人梁先生的回复印证了村民的部分说法。他说,公司很多技术管理人员从外省聘来,公司“说话的人”还是村干部。何况很多村民在赛车公园工作,解决了部分就业问题,即便有点噪音,村民也不会多说。
梁先生表示,室内虽然很吵,但室外噪音并不明显,他们会做好相关防噪音措施。
据业内人士介绍,由于卡丁车赛场会产生噪音污染,在建设时,环保部门要进行环评。记者就环评问题询问卡丁车馆相关负责人,对方称不是很清楚,好像是没办下来,但正在积极办理当中。
【问题三】
顾客受伤车馆免责?
该卡丁车馆安全责任告知书上的免责条款让消费者感到无法接受。市民熊先生告诉记者,他去卡丁车馆游玩时,工作人员给了他一份安全责任告知书,其中安全须知有十多条,主要是赛车方面的安全操作,但最后一条免责条款让他感觉很难有安全保障。
这份告知书中备注:如果在活动期间本人驾驶的卡丁车因为重击(撞或被撞)后出现的故障或损坏,以及出现任何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本人负责。该条款强调不能向南昌禹港体育休闲有限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等采取任何形式的追究、索赔等行为。
对此,梁先生表示,随着卡丁车的普及,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他们会尽量告知消费者风险,让他们做好防范措施。这个免责条款是不是霸王条款?他说,在其他城市,卡丁车赛场都是这样规定的,相当于行业潜规则,“体验券里已经包括了保险,如果消费者有安全事故,保险公司会进行相关理赔。”
免责条款属无效条款
“《合同法》规定,格式条款中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北京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刘行律师认为,这种免责条款就是格式合同,是商家事先拟好的,并没有与消费者协商。这相当加重消费者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也在规避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所以就如店堂告示一样,这种免责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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